單位名稱: | 望謨縣交通運輸局 |
網站名稱: | 《望謨縣交通運輸局網》更新時間:2025/9/19 16:4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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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簡介: | 望謨縣交通運輸局工作職責 望謨縣交通運輸局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州委、縣委關于交通運輸(交通戰備)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交通運輸(交通戰備)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州有關交通運輸(交通戰備)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行業規劃和標準;指導交通運輸業機制體制改革工作;起草交通運輸業(交通戰備)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執行公路、水路、交通運輸業(交通戰備)發展規劃、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監督實施;指導綜合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參與擬訂其他交通運輸和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培育和規范物流運輸市場;負責公路、水路交通運輸業統計、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二、承擔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執行道路、水路運輸相關政策、準入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范并監督實施;負責提出縣內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省、州級和縣級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規定權限審批、核準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三、承擔培育和管理交通運輸市場,維護公路、水路交通運輸業的公平競爭秩序;指導城鄉客運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以及城市公共交通(城市公共汽車和巡游出租車、網約出租車)管理工作;指導汽車維修市場、汽車駕駛員培訓以及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的行業管理;引導交通運輸業優化結構和協調發展。 四、指導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和隊伍建設有關工作,依法開展全縣公路路政、道路運政、水路運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質量管理等執法工作。 五、負責道路、水路交通運輸業管理工作,承擔道路運輸業、城市客運、運政、水路運輸和港口、航道的行政管理、行政審批、行政許可、行政裁決等工作;組織協調國家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承擔交通運輸通訊、信息工作。 六、承擔交通戰備職責。提出本轄區國防交通路網布局建議和規劃;擬定本轄區國防交通保障計劃,組織協調本轄區國防運輸工作;承擔縣內軍事行動交通運輸保障、組織本轄區國防交通隊伍保障工作;負責民用運力國防動員和國防交通物資儲備與調動相關工作;指導監督全縣國防交通行政執法工作。 七、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指導監督公路、水路交通基礎設施的建設、維護、技術、質量與安全監督和造價管理,負責施工許可、信用評價,協調配合國家重點公路(高速公路,一二級路,特大、大型橋梁、隧道)及水路交通工程建設,監督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的使用。 八、負責對全縣農村公路(含新增國省干道)的路政執法進行行業指導和技術業務指導。指導全縣所轄農村公路路政管理,農村公路行政執法、農村公路巡查、農村公路超限運輸管理,依法保護農村公路產權和維護農村公路的正常秩序。承擔全縣超限運輸車輛行駛農村公路的審批。 九、負責本轄區重點公路、農村公路及大中型橋梁、隧道建設方案、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審批以及權限內的招投標監督檢查;負責交通運輸從業單位信譽評價工作。 十、承擔本級公路水路交通安全和交通運輸業安全生產以及消防安全、平安交通監督管理工作;統籌交通運輸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管理指導船舶及水上設施檢驗、通訊導航、水上消防、水上交通及船舶污染事故應急救援、危化品運輸,防止船舶、航道、港口污染及岸線管理等工作,歸口管理船員培訓考核、船舶建造質量安全監督;承擔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工作。 十一、承擔全縣交通運輸行業科技、信息化、智慧交通發展戰略、規劃、政策、標準等并組織實施;承擔交通運輸業信息化、大數據應用、政務數據資源管理、技術標準和計量管理工作;推廣交通科技新技術、新產品,推動行業科技進步。 十二、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放管服”改革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應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范管理、共享和開放。 十三、有關職責分工。由縣交通運輸局牽頭,會同鐵路、民航、郵政等部門建立綜合運輸體系協調配合機制。 十四、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州交通運輸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五、職責調整。 1.劃縣交通戰備辦公室職責已劃出; 2.劃入原縣農業局的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職責; 3.將所屬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收回機關 十六、職能轉變。加快推進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完善綜合運輸服務銜接機制。優化交通服務方式,統籌城鄉交通運輸協調發展。強化交通運輸管理,推動交通運輸轉型升級。加強交通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統籌推進交通運輸信用體系建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