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 六盤水市水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網站名稱: | 《六盤水市水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更新時間:2025/9/19 16:41:55 |
相近名稱: | 貴州六盤水市水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六盤水水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六盤水市水城市場監督管理局,六盤水水城市場監督管理局,六盤水市水城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六盤水市水城區工商管理局,貴州省六盤水市水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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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地址: | 貴州省六盤水市水城區雙水街道富民路 (郵編:55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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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簡介: | 六盤水市水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市場監督管理、知識產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相關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組織推進質量強區戰略、知識產權強市戰略、食品安全戰略和標準化戰略,擬訂并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范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注冊。指導各類企業、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和指導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指導水城區各鄉(鎮、街道)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協調重大復雜案件查處和跨區域執法工作。規范市場監管、知識產權行政執法行為。 (四)按權限負責反壟斷統一執法。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指導和推動公平競爭審查制度落實。按權限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依法授權負責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工作。 (五)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等行為。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廣告發布登記,指導廣告業發展。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水城區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六)負責宏觀質量管理。組織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統籌全區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應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產品質量事故調查,組織實施質量獎勵制度和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七)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管理產品質量安全強制檢驗、風險監控、監督抽查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指導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 (八)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依法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特種設備安全事故調查工作并提出處理建議。 (九)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組織擬訂全區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水城區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并組織實施,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等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范、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對法定或授權的計量檢定機構和計量公正服務機構進行監督管理。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依法組織擬訂區級地方標準,協調指導和監督行業標準、團體標準、企業標準制定工作。組織采用國際標準。承擔商品條碼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管理檢驗檢測機構及其檢驗服務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規范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四)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認證認可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制度。監督管理強制性產品認證、自愿性認證。 (十五)負責擬訂和組織實施知識產權強區建設的政策措施和發展規劃。推進知識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的落實。推進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商標、專利等知識產權信息的傳播利用。 (十六)負責保護知識產權。組織實施保護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志等知識產權制度。研究鼓勵新領域、新業態、新模式創新的知識產權保護、管理和服務政策。組織實施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方案,推動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負責指導商標、專利注冊和執法工作,指導知識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 (十七)負責促進知識產權相關法律運用。擬訂知識產權運用和規范交易的政策,促進知識產權轉移轉化。推進重大經濟活動知識產權評議、對外轉讓相關工作。指導知識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工作。促進知識產權服務業發展。統籌協調重大知識產權活動相關工作。 (十八)負責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擬訂區級監督管理政策規劃,并監督實施。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標準管理。監督實施國家藥典等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標準,監督實施分類管理制度。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質量,依職責監督實施生產質量管理規范,依職責監督指導實施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范。 (十九)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妝品不良反應的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依法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應急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檢查。依職責查處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注冊、生產、經營等環節的違法行為。 (二十)承辦區委、區政府及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