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 安龍縣審計局 |
政府網站: | 《安龍縣審計局》更新時間:2025/9/19 16:4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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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址URL: | 官方網站 |
辦公地址: | 貴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安龍縣市府大道“安龍中心城”辦公區1棟2樓23-27室 (郵編:552400) |
電話傳真: | 0859-5210234 |
電子郵箱: | alxsjj#126.com(發電子郵件時請將#改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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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簡介: | 安龍縣審計局基本職能職責 安龍縣審計局(以下簡稱“縣審計局”)是安龍縣人民政府組成部門(正科級),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州委、縣委關于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審計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能職責是: (一)主管全縣審計工作。負責對縣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于審計監督范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對領導干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對國家、省、州、縣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并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起草地方性審計法規和規章草案,擬定地方性審計制度并監督執行。參與起草財政經濟及其相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定全縣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并組織實施。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做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三)向縣委審計委員會提出年度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報告。向縣政府和州審計局提出年度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縣政府委托向縣人大常委會提出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向縣委、縣政府和州審計局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縣委、縣政府有關部門、鎮(街道)黨委(黨工委)和政府(辦事處)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范圍內做出審計決定或向有關主管機關提出處理處罰建議,包括國家、省、州、縣有關重大政策措施在全縣的貫徹落實情況;縣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縣委和縣政府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鎮(街道)政府(辦事處)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中央、省、州財政轉移支付資金;使用縣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縣級投資和以縣級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縣級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縣屬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縣政府規定的縣屬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境內外資產、負債和損益;有關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和其他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承擔審計署、省審計廳、州審計局組織的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五)按規定對鄉科級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及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 (六)組織實施對國家、省、州、縣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宏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及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國家和省、州、縣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或縣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于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九)按照省委關于全省審計機關人財物管理改革有關規定,負責全縣審計機關人財物管理改革相關工作。依法開展審計監督業務,組織實施相關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 (十)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應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范管理、共享和開放;指導和推廣信息技術在全縣審計領域的應用。 (十一)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職責調整 1.將縣發展改革局及下屬單位的重大項目稽察職責,縣財政局的縣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監督檢查職責,國有企業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職責劃入縣審計局。 2.將所屬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責劃入縣審計局。 |